根据法规(EU) 2025/40关于包装PPWR合规声明的基础知识——为卖家和进口商提供清晰易懂的解答。
PPWR合规声明是一份书面自我声明,企业通过它确认特定包装符合欧盟包装法规的要求。法律依据是法规(EU) 2025/40(PPWR)第39条;文件结构由附件VIII规定。
需要理解的重点是:这不是由官方机构或检测机构颁发的证书。您自行出具该声明,并因此承担声明内容准确性的全部法律责任(PPWR第39条第4款)。
在内容上,您确认您的包装符合PPWR第5至12条的相关要求——包括物质限制、可回收性、最小化和标签等。该声明是合规评估程序的最后一步,其依据是您自行保存的技术文档。
自2026年8月12日起,没有有效合规声明的包装不得首次投放欧盟市场。
必须由所谓的“制造商”出具。根据PPWR第3条第13款,制造商是指首次以自己的名称或品牌将包装投放欧盟市场的一方——无论该包装实际由谁生产。
具体来说:如果您委托代工厂生产折叠纸箱,并以自己的品牌销售已包装的商品,那么您就是制造商,而不是印刷厂。
如果您从欧盟以外的国家进口货物,您通常是进口商。根据PPWR第14条,进口商有自己的义务:确保制造商已进行合规评估并且声明确实存在。如果第三国供应商实际上无法联系到,制造商的义务可能转移给欧盟进口商。
纯粹的分销商(原样转售他人品牌商品)根据PPWR第15条只需承担有限的核实义务——他们不必自行出具声明,但必须核实所需文件是否存在。一旦您更改包装或以自己的名义销售,您自己就成为制造商。
通常不需要——作为纯粹的分销商,您不必出具自己的PPWR合规声明。您的义务源自PPWR第15条,仅限于以应有的谨慎核实包装标签是否正确,以及制造商处是否存在所需文件。
但有三种情况会使您自己成为制造商,需要自己的声明:您以自己的名称或品牌销售商品;您以影响合规性的方式改变包装(重新包装、组装套装、添加自己的运输包装);或您自己从欧盟以外的国家进口商品。
第三点正是许多网店卖家会遇到的情况:直接在中国采购并自行进口的人,是根据PPWR第14条承担自身义务的进口商——而不仅仅是分销商。
实用提示:即使您不必出具自己的声明,电商平台和企业客户也越来越多地向供应商索要该文件。建议提前向供应商索取。
需要。是否需要PPWR合规声明的义务与销售渠道无关,而取决于您是否首次将已包装的商品投放欧盟市场。无论您通过亚马逊、自建商城、eBay还是实体店销售,都没有区别。
对于亚马逊卖家而言,通常涉及两个包装层级:产品包装(商品在其中销售)和运输包装(您用它将商品寄给客户)。两者都属于PPWR意义上的包装。
需要将此与已知义务区分开:LUCID注册和包装许可保持不变并继续并行进行。合规声明是额外的义务——它不能替代任何已有的义务。
如果您使用亚马逊物流(FBA),并由亚马逊使用自己的纸箱包装,则该亚马逊运输包装不在您的声明范围内。但您仍需对商品送达亚马逊时以及销售时所使用的包装负责。
是的。在出具合规声明这一基本义务上,PPWR并不区分企业规模。即使是只有三种商品的卖家,也必须能够出示其包装的合规声明。
宽松政策体现在其他方面:对于微型企业,法规在技术文档方面设有简化要求。所需证明材料的范围可以更小——但声明义务本身并不因此取消。
坦白地说:关于微型企业宽松政策的某些细节,例如与授权代表相关的规定,在撰写本文时仍处于政治讨论阶段。如果想依赖某项豁免,建议先核实最新情况。
在实践中,这对小卖家来说是可控的:通常只有少数几种包装类型会重复出现。如果您有三种箱子尺寸,就需要三份声明——而不是三百份。
这是两项完全不同、经常被混淆的义务。LUCID注册是德国《包装法》规定的一项注册义务:您在包装登记处注册并获得注册编号。PPWR合规声明则是根据法规(EU) 2025/40第39条规定的欧盟产品文件,用于确认特定包装的属性。
两者所涉及的对象也不同:LUCID注册的是您的企业。合规声明描述的是一件特定的包装。一家企业可能只有一个LUCID编号,却可能有二十份合规声明。
接收方也不同:您向登记处及您所属的双轨制体系报告LUCID编号。合规声明则不需要提交给任何机构——您自行保存,并在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时出示。
两项义务并行存在,互不替代。
包装许可(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,EPR)是一项财务义务:您申报包装的数量,并向双轨制体系支付费用,用于后续的回收和处理。PPWR合规声明则是关于包装性质的证明文件——不涉及许可费用。
简单来说:许可制度关注的是您投放市场的包装数量。合规声明关注的是您的包装是什么样的——使用了哪些材料、哪些物质、是否可回收以及是否已最小化。
两者的关联在于都需要相同的基础数据:每个组件的材料类型和重量。如果您的数量申报做得规范,您就已经掌握了声明所需的部分数据。
同样地:两项义务并行存在。PPWR并不取消国家层面的许可义务。
这取决于谁首次将该包装投放市场。如果您从包装供应商处购买空箱,并在其中装入自己的产品发货,那么是您首次将这件已装填的包装投放市场——因此您需要为此出具自己的声明。
这并不意味着您需要从零开始。许多包装制造商已经为其产品出具了自己的合规声明。您可以将其作为基础:将材料数据、重量和物质确认信息纳入您针对该具体包装单元的声明中。
请向供应商具体索取:每个组件的材料类型及回收代码、以克为单位的重量、根据PPWR第5条对重金属和PFAS的书面确认,以及——如含塑料成分——再生材料的比例。
根据PPWR第16条,供应商有义务提供合规评估所需的信息。因此这不是请求对方帮忙,而是您有权获得的信息。
没有有效合规声明的包装被视为不合规,自2026年8月12日起不得首次投放欧盟市场。这首先是市场准入方面的风险,而不仅仅是罚款风险。
关于具体罚款金额,应保持谨慎:目前流传的许多数字是从其他法规中套用而来,并非针对PPWR的直接依据。
实际上更重要的后果往往不是罚款本身:市场监管部门可以禁止该产品在市场上销售,甚至要求召回。电商平台和企业客户现在也越来越多地主动索要该文件——如果您无法提供,可能会在监管部门介入之前就已经失去客户。
如果您已经错过了截止日期:这是可以补救的。现在就出具声明,并如实注明实际出具日期,不要倒填日期。
请以书面形式具体询问,而不是泛泛而谈。许多卖家的经验是,像“您是否符合PPWR?”这样笼统的问题,往往得不到回复,或者只得到一句毫无意义的“是的,我们符合要求”。真正有效的做法是逐项列出您所需要的信息。
请具体索取:每个组件的材料类型及回收代码(例如PAP 20瓦楞纸板、LDPE 04、ALU 41)、每个组件的确切重量(以克为单位)、根据PPWR第5条对重金属和PFAS的书面确认、如含塑料成分则根据PPWR第7条说明再生材料比例,以及(如有)供应商自己的合规声明和技术规格书。
从法律角度看,您并非空手而来:根据PPWR第16条,供应商有义务提供合规评估所需的信息。因此您不是在请求帮忙,而是在主张自己的权利。
实用经验提示:亚洲的包装制造商用英文或中文回复的速度明显快于用其他语言。如果供应商完全不回复,情况对您来说就变得严重了:如果您自己从欧盟以外的国家进口商品,您就是根据PPWR第14条承担义务的进口商,需要对文件的存在负责。
在生成器页面上,您可以找到一份现成的英文、中文和德文询问函模板,正是询问这些要点——复制并发送即可。
关键在于投放市场的时间点——即该具体包装单元首次在欧盟市场上可获得的时间,而不是其生产或入库的时间。
对于在该日期之前已经投放市场的商品,新的声明义务不具有追溯力。而您在该日期之后首次投放市场的库存,则属于该义务的范围。
在实践中,这意味着:您在2026年和2027年逐步售出的库存,应当由一份声明覆盖。由于包装本身通常不会改变,这并不是额外的工作——这正是您本来就需要用于当前销售的同一份声明。
需要将此与PPWR的其他期限区分开:某些要求,例如再生材料比例和统一标签,要到之后才开始适用。根据第39条的声明义务自2026年8月12日起生效。
本页所有内容均基于欧盟官方公报于2025年1月22日发布的法规(EU) 2025/40(PPWR)正式文本。
法规(EU) 2025/40完整文本(EUR-Lex,英文——暂无官方中文译本) →
欧盟委员会关于PPWR的指导文件,C(2026) 3702,2026年6月5日 →
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不具有法律约束力,但对许多解释性问题作出了澄清。本页内容不能替代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咨询。